本报讯 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自2008年9月1日起,青州市在全市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制度。
婚前医学检查是指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的医学检查。青州市对列入婚前医学检查的常规检查项目均实行免费检查。对其他特殊检查项目,根据需要或自愿原则,按规定价格自费检查。检查结束后,由检查单位向当事人提出相应的“医学意见”并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婚姻登记处根据检查情况,对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登记;对患有医学上认为“应暂缓结婚”的疾病的,暂缓结婚登记。这对于保障母亲和婴儿安全,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的发生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孙加福)